99365365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索引号:430S00703/2013-29469
  • 发布机构:省核工业地质局
  • 发文日期:2013-11-06
  • 主题词:
  • 名称:99365365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99365365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本机关实际,特编制《99365365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www.www.szkindyroo.com)及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http://www.hunan.gov.cn/2015xxgk/szfzcbm_11036/tjbm_7029/)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99365365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本机关网站上公开。
      具体网址为:www.www.szkindyroo.com。
      同时可在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查阅。具体网址为: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杂志、电视报道、本局办公楼公告栏、电子公告屏、档案陈列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申请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99365365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99365365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依法予以提供。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9936536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99365365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受理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9936536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56号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31—88188117
  传真号码:0731— 88188106      
  通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56号
  邮政编码:410011
  电子邮箱地址:hnhgyzwgk@163.com
  3.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99365365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5)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费标准经省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
  
    三、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9936536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民 ○法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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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纸面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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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盘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请点击下载上表: 依申请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