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365365201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99365365201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99365365成立于1955年3月,是我国组建最早的铀矿地质勘查管理机构。2000年属地化管理后,为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局下辖301、302、303、304、306、311六个地质大队和地质调查院、超硬材料研究所、核工业技校、240医院、培训中心、探矿所、局本级等13个县团级事业单位。全局现有职工9337人,其中:在职4331人,离休42人,退休4964人。
我局主要职能:
(1)负责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放射性矿产资源的区调、普查、勘探工作;
(2)负责管理中南地区放射性矿产资源储量和放射性矿产地质档案资料;
(3)承担放射性计量模型、标准源等放射性材料和物质的管理以及本系统放射性废渣治理的管理等多项工作。
重点工作计划:
根据湖南省绩效评估委员会《2014年省直机关各单位绩效评估指标》(湘绩发[2013]2号)文件精神,2014年我局有4项工作列入省绩效办考核重点工作:(1)按计划完成国家财政出资的国内地质勘查项目;(2)全年新增铀资源量500吨;(3)按计划完成国家下达的湖南省放射性废物治理计划任务;(4)完成省应急办下达的核应急、核反恐、核辐射检测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4年我局共收到财政拨款资金4138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资金37766.91万元,项目资金1689.55万元(包括:基本建设支出220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1469.55万元),省两权价款项目资金1907万元。这些资金的使用一是确保人员经费支出,保持队伍稳定;二是确保我局职能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重点工作计划圆满完成。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 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支出范围
2014年我局实际基本支出总额37766.3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1551.60万元:基本工资4741.78万元,津贴补贴1507.94万元,奖金137.2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47.26万元,绩效工资2776.3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1.0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650.08万元:办公费266.54万元,印刷费17.69万元,水费29.27万元,电费114.94万元,邮电费78.74万元,取暖费38.61万元,物业管理费152.67万元,差旅费305.62万元,维修(护)费398.22万元,租赁费18.46万元,会议费33.02万元,培训费183.26万元,公务接待费386.79万元,劳务费66.24万元,工会经费108.34万元,福利费163.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3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4.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7.5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898.33万元:离休费395.24万元,退休费17845.35万元,退职(役)费66.17万元,抚恤金542.15万元,生活补助1358.30万元,医疗费418.02万元,住房公积金885.15万元,购房补贴191.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94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1293.8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7.9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945.4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20.46万元。
(5)对企事业单位补助842万元:财政贴息492万元,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350万元。
2、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我局自2009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控制各类经费开支,如:《99365365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99365365因公出境(国)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99365365局机关备用金管理办法》、《99365365财务管理办法》等,并以文件形式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省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确保财政拨款在保障民生的基础上,满足发展需要。
2014年我局按照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和局制定的《关于印发〈99365365地质事业费预算和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核财发[2006]1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各项支出和预算保持一致。
“三公”经费使用控制方面, 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款出境都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公务接待实行接待审批制度,明确公务接待部门和接待标准;车辆管理方面,对公车运行实行定点维修,统一办理加油卡,统一保险,节假日严格执行公车车辆封存备案制度。2014年底,我局公车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2014年我局“三公”经费实际支出612.25万元,较部门预算数704.93万元减少92.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386.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46万元。
(二) 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项目资金1689.55万元(包括:基本建设支出220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1469.55万元) 。
2014年度省财政专项项目共17个,其中:省两权价款项目11个(含续作项目4个)、地勘设备购置专项1个、基本建设专项1个、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专项1个、中央地质调查评价项目1个、地质环境环境项目1个、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1个。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省两权价款项目资金2014年实际投入1907万元,全部用于两权价款地质找矿项目工作,项目实施过中,严格按照设计部署和规范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实施勘查、普查任务,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地勘设备购置、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支出共计910万元,除地勘设备购置资金因政府采购时间安排推后,未完成采购任务,其余资金全部投入专项项目建设和使用。改善了相关单位的生活基地基础设施,所有项目都在计划时间内完工。通过项目的成功实施,改变了基地面貌,方便了职工生活。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针对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制定《地质勘查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以》《基建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资金使用均按项目单独设账,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财务部门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专项资金支付和项目进度保持一致。资金支付审批上,财务部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进行资金拨付,已竣工项目,均通过财务专项验收。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
为确保我局地质项目达到预期效果,2014年我局组织各地勘单位(矿业公司)召开了地矿工作部署会,研究、部署局2014年地矿工作重点。统计、汇总今年全局正在实施的地勘项目的基本情况,确定了重点监管地勘项目,出台了《局2013年重点地勘项目监管意见》,要求各单位夯实基础,围绕目标,把握重点,抓实、抓好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综合找矿能力。
2014年我局基建资金项目4个,项目实施单位均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了招投标,招投标组织实施过程规范,招投标资料完整,不存在应招不招、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违规问题。项目公开招标过程均在局、县、队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项目资料按要求归档管理。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专项项目资金的指导和管理,局属各项目单位坚持“单独建账、专款专用”的原则,并制定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项目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财务管理、资金控制与核算。资金使用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开支,实行报账制管理,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进行账务核算,费用支出审批授权程度相互监控,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4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科学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确保了职能工作正常开展,重点工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一)部门整体支出经济性分析
全局2014年度基本支出财政拨款37766.30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91.2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51.60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7.91%;商品和服务支出3650.0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8.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898.3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52.91%;其他资本性支出1293.8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3.13%;对企事业单位补助84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03%;基本建设支出220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53%。
从支出结构分析,2014年全局部门整体支出中,保障民生支出比重较大,符合财政部门预算的要求。预算控制方面,各项支出均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特别是“三公”经费控制,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全年会议大量减少,规模大幅压缩,招待费用大幅下降,局领导下基层轻车简从、深入群众、深入一线,着力解决民生问题。2014年我局“三公”经费实际支出612.25万元,较部门预算数704.93万元减少92.68万元,厉行节约成效显著。
(二)部门整体支出效率性分析
1、强力推进“大地质”战略,全面完成国家财政出资地质项目
紧紧围绕全省全面推进找矿战略突破行动和我局“大地质” 的战略目标,将今年作为我局地质找矿工作“素质提升年和质量成果年”,强力推进开展各项任务指标落实。重点项目实施质量有较大提高,311大队在平江黄金洞矿区提交了一处大型金矿,306大队在衡南县毛湾地区控制一处大型钨矿,找矿成果突出。其中,全面完成国家财政出资的国内地质勘查项目,16个国家财政出资项目中,有12个已经完成了野外验收,余下4个项目均已完成野外地质勘查任务,提交了项目野外验收申请。
项目申报:多次组织会议针对304和306大队申报的两个省级整装勘查区进行研讨和申报资料修改,并请省厅领导、专家到单位指导。304大队申报的“湖南省安化县-桃江地区金锑钨多金属矿整装勘查”、306大队申报的“湖南省衡阳盆地西北缘铜铅锌多金属矿整装勘查”省级整装勘查项目,均在5月份的省厅组织的整装区绩效评估会上获批准;组织局内相关单位参加了新疆矿调投标工作,并请省内专家进行了技术培训;召开了局2014年省价款地质勘查项目设计报告初审会,组织专家对各单位项目的7个设计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提出了详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项目设计报告的质量;指导、督促全局各地勘单位积极申报中国低调局2015-2020年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局属七家地勘单位预申报立项42项,其中302大队申报的《湖南省桂东县五里凹-桥头地区铀矿地质调查》项目已获批准,安排2015年项目经费500万元。
项目检查:中央基金中心专家带领有关人员对我局302大队承担的《湖南省诸广山岩体中部铀多金属矿整装勘查》区勘查、科研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各地勘单位以月报、季报、半年报的形式上报地勘项目实施进展及成果,并组织专家对其他11个局控重点地质勘查项目进行了现场和室内资料的检查与指导,并与相关项目承担单位通报了检查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保证项目实施质量。
项目验收:组织完成了12个2014年省价款项目的野外验收工作,其他4个2014年省价款项目也均已经在12月份全部完成了野外工作,并提交了野外验收申请,等待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验收。
2、创新思路完善措施,超额完成新增铀矿资源量任务
今年以来,为保障项目顺利的实施,各地勘单位不断创新找矿思路,完善找矿工作措施,铀矿找矿工作顺利推进。本年度实施的4个铀矿找矿项目中,根据其项目实施进度和见矿情况,组织专家对311大队提交的《湖南省平江县小坪地区铀矿普查》项目的铀资源量估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经审核,该项目提交铀资源量1069吨,超额完成年度新增铀资源量1000吨目标任务。
一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难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以加快项目实施的进度。
二是技术支撑。实行技术顾问制,各承担单位聘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作顾问,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坚持汇报。实行重点项目不定期汇报制度,对各单位承担的国家重点项目,各项目技术负责不定期就项目相关情况进行汇报,邀请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指导,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四是现场指导。对重点实施项目进行不定期现场指导,督促各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地质勘查任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是强化科研。不断强化地质工作中的科研工作,地质项目做到边研究边实施,以科研指导项目实施,提高项目找矿成果。
六是培育人才。一是组织全局20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在省委党校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地质工作方法、物化探、地灾、勘查报告编制、储量估算、地质找矿新进展及找矿突破方向等内容集中培训;二是组织页岩气勘探开发培训班并现场考察我省正在实施的页岩气勘探现场;三是与东华理工大学合办我局在职工程硕士班。
3、精心组织核设施退役工作,加快推进放射性废物治理
中南地区“十二五”一期退役整治工程共有湖南、广西和鄂豫3个项目,涉及湖南、湖北、河南、广西、江西等5省12个项目单位,项目总投资1.21亿元。其中,湖南地区有6个项目单位,项目总投资7379.06万元。
“十二五”一期退役治理项目实施
(1)扎实完成野外工程施工。该项目于去年8月获得国家国防科工局批复,随即按批复要求开展了项目招标工作,于去年10月全面进入野外工程施工阶段。为了能高质量、高效率完成野外工作任务,我局按要求抢抓进度,倒排工期。在项目管理上,一手抓工程进度,一手抓工程质量。截至11月底,该项目已完成全部野外工程施工,工程质量总体情况良好,全部遵照设计施工,治理后的铀矿地质遗留勘探设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环境效益突出。
(2)全面开展内业资料整理工作。在野外工程完工后,该项目全面进入内业资料整理阶段。今年9月,我局组织召开了中南办(包括湖南六个项目单位)内业资料整理培训,明确了财务、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环境监测等各项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在年底以前完成内业资料整理工作,目前,内业资料整理已接近尾声,基本达到验收要求。
(3)财务管理工作。湖南地区项目今年共下达投资4100万元,累计下达投资5900万元,占项目批复总投资的80%。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相关规定,坚持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做到在收到专项资金后三个工作日内下拨到项目单位。进一步强化对地质大队的项目财务管理,采取逐个检查、重点辅导、按期复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有效防止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确保了专款专用。各项目单位按相关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和其他相关费用,确保了预算执行率能达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
(4)环境监测工作。各项目单位已与相关省环保厅有关部门签订合同,正在有序开展此项工作,年底前能完成全部监测任务。湖南省已完成全部监测工作,正在进行环境终态分析报告编写,预计明年初能完成。
“十二五”退役治理二期项目和长期监护项目立项
(5)完成了十二五退役整治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该项目共有湖南、广西和鄂豫3个项目,涉及湖南、湖北、河南、广西、江西等5省11个项目单位,共需治理矿(床)点36个。其中,湖南地区有6个项目单位,共需治理治理矿(床)点20个。上半年,配合设计单位完成了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 6月,通过了中核集团组织的项目建议书内部评审;9月,根据内部评审专家意见,配合设计单位完成了项目建议书的修定工作,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初态环评工作。
(6)完成长期监护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该项目共包括11个地质大队,79个铀矿床(点)的退役监护设施,共需监护废石(渣)堆196个,总废石量209.28万t,监护坑(井)口372个。我局已配合设计单位完成了该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 6月,通过了中核集团地矿事业部组织的项目建议书内部评审;9月,根据内部评审专家意见,配合设计单位完成了项目建议书的修定工作。
4、强化核应急核反恐核辐射检测,确保核标准源零事故
积极参与我省涉核项目,全力推进省绩效办下达的核应急、核反恐、核辐射监测和年度核辐射仪器计量检测任务,确保局放射性勘查计量站核标准源没有发生事故。
(1)加强仪器检测,确保标准源安全无事故。认真完成放射性勘察计量站年度核辐射仪器计量检测工作计划,加强局放射性勘查计量站标准源管理,确保了标准源安全无事故。计量站提升检测标准,确保计划任务完成,计量站全年已完成81台(套)的工作任务,完成了计划任务的162%,局移动核辐射监测车状态良好。
(2)认真完成了我局《“十三五”改革发展战略研究课题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去年底黄兰香副省长到我局进行调研,指示省核工业地质局要利用自身在人才、技术、设备、经验等方面的优势,牵头集中研究湖南涉核项目如何设点布局这一重大课题。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于今年成立了《湖南省核电产业发展布局及建议研究》课题研究小组,并赴中核集团、272厂调研。根据局《“十三五”改革发展战略研究课题实施方案》要求,撰写了《我局参与湖南核电建设及“十三五”发展战略思考》的报告,详实介绍了我局过去几年涉核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对我局“十三五”参与湖南核电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我局参与湖南核电建设的重点任务及其对策措施。
(3)顺利推进放射性核素检测中心计量站争取授权成为“湖南省电离辐射计量站”承担计量检定任务的相关工作。
(三)部门整体支出有效性分析
找矿成果方面,开拓领域,努力打造“大地质”格局:确定和出台了《局重点地质勘查项目及监管办法》,加强了地质项目的检查、指导。督促各地勘单位积极开拓1:5万地质灾害详查、矿政服务、页岩气勘查等大地质领域。经局队共同努力,打造“大地质”领域拓展初见成效:协调、指导相关地勘单位申获并承担实施6项省财政地质灾害调查项目,分别是:301大队《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303大队《湖南省长沙县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304大队《湖南省辰溪县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306大队《湖南省衡东县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311大队《湖南省汨罗市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地调院《湖南省道县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地调院承担实施3项郴州市财政地热勘查项目,并竞获为新疆清河县矿业权和富蕴县矿业权监理单位; 306大队竞获为衡阳、衡南两县矿政服务技术支撑单位; 301大队《湖南省花垣县页岩气勘查区块野外地质调查》完成了全部野外工作,野外验收获得甲方好评,并于上半年通过成果验收。
队伍建设方面,突出一个“活”字的年度工作重点,队伍建设明显提升,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组织、人社、编制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队伍建设突出一个“活”字的年度工作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人才强局战略,努力提高人事劳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信息公开方面,2014年,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局公众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对我局部门预算进行了公开。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无不良问题发生。
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方面,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贯彻落实。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与省委的要求上来。局党组要求,从局领导做起,从各单位班子成员做起,把中央、省里的规定作为转变作风的准绳和标杆。二是出台措施,贯彻落实。局党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99365365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等16项制度措施,重点对会议活动、文件简报、新闻宣传、接待安排、三公经费等工作进行了整改,会议规模大幅压缩,会议数量大量减少,会议内容明显改进,会议用餐不上烟酒,接待开支大为节约。领导下基层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不送土特产品。通过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局作风大转变。三是强化监督,常态管理。我局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现有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使制度措施覆盖工作方方面面,不留死角。局纪检、审计部门加大作风监督检查力度,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大督查力度,组织不定期抽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当前,局制度管理体系基本形成。通过专项检查、集中检查、暗访抽查、信访受理等方式,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实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确保了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的常态化、长效化。
(四)部门整体支出可持续性分析
地勘装备投入生产,促进了地勘经济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加大了省内外铀矿勘查力度,保障了国家、省级财政项目的实施,并取得了较为突出的地质成果。拓展了新疆、福建、四川、广东等省区拓展较为广阔的市场,勘查技术在全国领先。积极为湖南两型社会服务,先后在长沙、郴州等地寻找地热资源,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退役治理有效地改善了当地的辐射环境质量,降低了放射性核素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实施了绿化植被,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使治理区基本恢复了自然面貌,废(矿)石不再流失,不再影响周围环境,分布在中南多省区的几十万平方米国土植被绿化,治理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铀矿废石治理成本控制得当,在国内处于较好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是一个有着五十年历史的老局,由于所从事行业的特殊性与局限性,现面临的困难与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员队伍庞大,人员结构老化,离退休职工多,工伤矽肺病员、因工死亡职工遗孀遗属多;二是底子薄,用于发展生产的经营性资产严重不足,铀矿资源是国家管控的战略资源,矿权无法流通,作为专业地质队伍,地质找矿成果难以转换为经济效益,自我积累和滚动发展能力弱,对财政资金的依赖程度较高。
今年以来,我局在全球经济复苏放缓、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克服困难,着力在稳增长、转方式、抓改革、提质量、惠民生上下功夫,工作成效比较明显,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
1、省两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下达任务书及项目开展工作时间与资金下达时间不同步,影响项目的工作进展。
2、整装勘查认识需进一步提高。当前,找矿突破战略已列为国家战略,国土资源部是以推动“整装勘查”等地质找矿新机制来落实这项国家战略行动。而我局部分单位对整装勘查的认识还不够高,措施还不够具体。
3、专业技术力量需进一步加强。各大队技术力量参差不齐,发展仍不平衡;地矿核心技术人才较缺,尤其是既懂地质、又懂管理和经营的项目负责人较少。
4、公众对我局地位、作用和履职情况不够了解,湘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在省委、省政府、财政厅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认真研究明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科学做好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与各项工作结合,指导二级事业单位,建立健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预算资金使用的效率性、效果性,提高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创新性。
1、完善绩效评价个性化指标设计,结合项目特点,从部门整体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设计可量化指标。
2、进一步细化预算管理,特别是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要加强监督,不定期对全局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意见建议
1、加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在各项工作的引领作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事业单位对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视程度,优化完善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探索绩效与评先挂钩,与财政资金投入规模挂钩,促进绩效考评工作的良性发展。
2、我局曾为国家铀矿地质事业做出了较大贡献,恳请省财政厅在资金和政策方面对地勘单位给予适当倾斜,以增强地勘单位抵御市场风险和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