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365365“十三五”文明创建规划
“十二五”期间,局文明创建工作在局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参与下,全局上下创建氛围高涨、创建意识浓厚、创建活动多样、创建措施得力、创建果实丰硕。截至2014年,局系统荣获“省级文明行业”称号;局机关、303大队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301大队、302大队、304大队、311大队4家单位荣获“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306大队、超硬材料研究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技工学校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提升全局创建水平,促进我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五个文明协调发展,继续开创文明创建新局面。结合《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和省直机关工委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局“十三五”文明创建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素质和局文明程度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文明创建为统领,坚持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坚持巩固提高、延伸辐射,坚持常态长效、示范带动,促进全局各项工作稳步向前发展,为实现“四个湘核”作出更大贡献。
二、创建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局所有单位巩固成果和荣誉,进一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省文明标兵单位”、“省文明单位”。
三、工作重点
“十三五”期间,局队两级要将文明创建的相关要求对照我局文明创建工作实际,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我局创建优势、突出湘核特色、明确创建重点、突出创建实效,全面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 抓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局队两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要严格落实中央、省、省直及市文明办要求,牢牢抓住“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开展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题的“三关爱”活动。对接省直、市等上级志愿服务组织,紧密联合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坚决做到学雷锋志愿服务年度有方案,月度有活动。将岗位学雷锋活动纳入单位和干部职工个人考核,建立岗前志愿服务培训制度,提供财政资金保障,实施表扬奖励措施,大力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大力宣扬普及“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二十四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道德素养,提升全局文明程度。
(三)打造学习型机关。充分发挥局队两级中心组学习的引领作用,在全局范围大力弘扬湘核“善学、善思、善用”的学习理念,切实抓好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先进科技、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学习,持续开展读书学习交流活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鼓励干部职工学以致用促发展。
(四)扎实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湘核文化,抓好形势政策教育。推动诚信文化建设,开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为内容的诚信教育,在全局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规范。关注民生,以解决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干部职工反映最强烈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五)持续推进湘核文化建设。已成体系的湘核文化是我局的一大特色和亮点,“十三五”时期要完善干部职工参与湘核文化建设的途径,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挖掘充实湘核文化内涵,使之成为推动跨越发展的精神源动力。创新宣贯方法,建立宣贯长效机制,增强文化认同,使湘核文化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深入开展文化活动,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创造有行业特色的和谐环境,增强湘核文化品牌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六)大力弘扬文明风尚。切实抓好道德讲堂、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传播、文明有礼、帮扶共建等活动,在活动中营造良好文明氛围,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养,自觉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坚持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陶冶情操,传递正能量。
(七)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局队两级持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活动,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确保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职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
(八)全面推进依法治局,建设法治湘核。积极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律精神。把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战略部署进一步具体化,在局队两级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使全局干部职工形成敬畏法律的思想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民主监督,推行局队政务公开,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广纳民意,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
四、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创建活动是湘核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要高度重视,持续开展学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事业全面健康发展的需要。要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在全局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把各项工作指标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人,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党支部、工会、妇工委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组织作用,积极投入文明创建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局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文明创建工作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给予指导、规划、协调和督查,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安排,各单位和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结合实际,深入落实。把文明创建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与全局各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扎扎实实抓好落实,推动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从而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使我局文明创建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坚持开展每两年一度的文明单位(处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文明青年评选表彰活动,形成创建长效机制,确保创建长效常态。
(四)提高经费,落实奖惩。文明创建所需各项经费由局拨专款解决,适当增加资金投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每年的绩效考核中,做到创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齐头并进。对创建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创建工作不落实,履行职责不认真,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